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今天(12月1日)起开始执行。这次调整的主要内容涉及购票、改签、乘车等多个方面。其中,儿童免票标准提高、非动车组车票迟到作废等车票改签条款的变化涉及亿万铁路旅客,因而备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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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1:1.2米至1.5米儿童可享受半价票
        根据铁路新规,原来儿童半价票是身高1.1米至1.4米的儿童可购买,现在是身高1.2米至1.5米的儿童可购买。这项调整将使更多孩子享受到优惠。
现在孩子身体发育提前,有的才五六岁,身高就超过了1.2米。此前,公交、地铁的儿童免票标准已提高10厘米,铁路将根据新规对火车站和铁路列车的身高检测线进行调整。目前正在生产的京沪高铁列车,车门边的身高检测线就已经按1.2米至1.5米的新标准设定。
        需要注意的是,铁路一般不接受儿童单独旅行,但铁路同意在旅途中监护的除外。随同成人旅行,身高1.2至1.5米的儿童,享受半价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超过1.5米时应买全价票。每一成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买儿童票。
        免费乘车的儿童单独使用卧铺时,应购买全价卧铺票,有空调时还应购买半价空调票。其实儿童火车票的标准在2008年12月提高过一次,当时铁道部下发《关于调整儿童票身高的通知》,将儿童半价票由1.4米提高到1.5米。但那次没有将免票线由1.1米提高到1.2米。这次执行新规,才又把免票线的高度提升了10厘米。

新规2:非动车组车票开车后不能退票或改签
        根据新规第34条的内容,普通列车火车票改签须在开车前办理。这意味着,如果旅客赶不上普通列车,车票将作废。因为铁路退票规定此次未作调整,旅客必须在开车前退票,并收取20%退票费。一旦未赶上列车,旅客将无退票可能性,只有动车组车票可以开车后办理改签,普通列车车票无法退票无法改签只能成为废纸。
对于动车组列车的车票,新规规定,如果没有赶上动车组列车,车票并不作废,还可以去办理改签手续,而且不受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的限制。新规特别提出,直达票当日当次有效,但全程在铁路运输企业管内运行的动车组列车车票有效期由企业自行决定。所谓直达票,就是从发站至到站不需中转换乘的车票。
        根据新规定,直达票旅客中途下车,车票也将作废。过去的规定是:乘坐普通旅客列车中途下车在有效期内可以办理中转签证手续。而从今天开始,除非是因为伤病等原因,不能继续乘车的,可以经站车证实可按规定退票,否则其他情况直达票中途下车的话,车票将会失效。铁路原来规定普通列车旅客如办理改签,最晚可在开车后2小时。此次更改的细则明确规定,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乘车时,应当在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开车前办理一次提前或推迟乘车签证手续,只有特殊情况,比如因病等情况、并持有医院证明,在站长同意可以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团体旅客不应晚于开车前48小时。

新规3:不同席别旅客不能随意串车厢
        新规中还规定,乘客在车上时,不同席别座位不能随意串行。除非有特殊情况并经列车长同意外,持低票价席别车票的旅客不能在高票价席别的车厢停留.对于这条规定,列车工作人员表示,执行起来难度较大。许多旅客看到这条规定后感到很迷茫:“不能串车厢,那我要到餐车吃饭、上厕所、打开水怎么办?”列车工作人员介绍说,其实在各车厢间相互走动很常见,而且这项“各席别车厢不能随意串行的要求”以前就有,这次在新规中只是明文重申了一遍。真正执行起来,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新规4:旅客行李被限长宽高
        过去,铁路运输规则只约定乘客携带的物品每件不能超过20公斤,但修改后的规定明确,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尤其乘坐动车组列车,携带物品不能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公斤。根据新规,旅客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儿童(含免费儿童)10公斤,外交人员35公斤,其他旅客20公斤。残疾人旅行时代步的折叠式轮椅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铁路还要求旅客限量携带特殊物品,如气体打火机不能超过5个,安全火柴不超过20小盒;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初生雏20只。

新规5:学生票增添3条限制条款
        此次铁路运输新规新增了3种不能购买学生票的情况,即学生证没有按时办理学校注册;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是优惠卡芯片存贮的信息,比如乘车区间、学校信息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此前的旧规规定,如果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不能购买学生票。随着动车组列车的大量开行,铁路规定,动车组列车只发售二等座车学生票,学生票为全价票的75%。

新规6:车票丢失须另行购票
        新规规定:在车站售票预售期内且有运输能力的前提下,车站应予办理车票改签,收回原车票,换发新车票,并在新车票票面注明“始发改签”字样。必要时,铁路运输企业可以临时调整改签办法。旅客在发站办理改签时,改签后的车次票价高于原票价时,核收票价差额;改签后的车次票价低于原票价时,退还票价差额。旅客办理中转签证或在列车上办理补签、变更席(铺)位时,签证或变更后的车次、席(铺)位票价高于原票价时,核收票价差额;签证或变更后的车次、席(铺)位票价低于原票价时,票价差额部分不予退还。
根据新规,旅客丢失车票应另行购票。在列车上应自丢失站起(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旅客补票后又找到原票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给旅客,作为在到站出站前向到站要求退还后补票价的依据,退票时核收退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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